|
|
|
|
|
|
|
|
|
|
| |
学科简介 |
|
| |
法学所学科建设情况
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所(犯罪学研究中心)是天津犯罪学研究的主要阵地。周路担任法学所第一任所长期间建立了天津犯罪调查数据库,1993——2005年开展天津监狱犯罪人调查,开辟了以实证研究方法为特色的中国地域性实证犯罪学研究之路。1994年至1998年,犯罪学研究中心在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公安局的支持下,开展了“天津市少年犯罪人员回归社会状况”的追踪调查。2002年至2003年,犯罪学研究中心与美国张乐宁教授和迈尔斯教授合作,开展了“公众生活方式及居住环境与个人安全的关系”的调查。
2006年年初,根据院党组要求,法学所进一步加强犯罪学学科建设,确定本所犯罪学研究的分支方向——犯罪学基础理论、犯罪社会学、犯罪经济学和刑事政策学。在我院第三个五年规划期间,法学所已形成以中青年博士为主体的科研队伍,以犯罪学为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,先后开展了天津市重新犯罪调研、天津市毒情调研、天津市社区矫正调研,创造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。
作为中国犯罪学会的理事单位,法学所在全国犯罪学界已占有一席之地,该所骨干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在我国犯罪学界有一定影响。如:刘晓梅2007年出版的专著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犯罪防控研究》被学界评价为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,具有著作的保存价值。丛梅、刘志松和刘晓梅的《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社区犯罪防控的重点人群》、《“宽严相济”刑罚观念的历史渊源》、《社区青少年犯罪被害研究》和《青少年嗨K:时尚还是犯罪?》分别发表在中国最具权威性的犯罪学刊物——《犯罪学论丛》第五卷、第六卷、第七卷和第八卷。刘晓梅的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犯罪学学科发展的回顾与前瞻》一文获得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中国法治三十年网络征文活动三等奖。刘晓梅的《法律、社会与犯罪——迪尔凯姆法律社会学与犯罪学思想研究》(专著),获天津市第十届(2006年)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。刘晓梅的《恢复性司法框架的社区犯罪防控》(论文),获天津市第十一届(2008年)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。刘晓梅的《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犯罪防控研究》(专著),获天津市第十二届(2010年)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。
2009年11月,法学所主办了“犯罪学实证研究•天津论坛”。2011年4月法学所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少年司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了“中国犯罪学高峰论坛”。 |
|
|
|
|
|
| |
|
|
|
|
|
|
| 地址:中国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 邮编:300191 电话:022-23368739 传真:022-23362739 |
| 版权所有 天津社会科学院 |
|
|
|